摘 要: “時”是儒家思想中兼及天人、具有主客雙重性征的哲學概念。儒家“時”思想源自孔子,其“用行舍藏”“無可無不可”“執中”等言論和行事體現了“時”的思想觀念。戰國時期思孟學派和《易傳》繼承和發展了孔子的“時”思想,孟子提出的“圣之時者”和“經權之辨”側重于從人道的角度開拓孔子的“時”思想;而《易傳》則從儒家宇宙論、形上學的角度凸顯了“時”的天道特征。
關鍵詞 : 時;孔子;孟子;時,《易傳》;
“時”是儒家思想中的重要內容之一。“時”的思想兼及天人,是表征主體與客體相合的一個獨具特色的哲學概念。它一方面具有客觀性和普遍性,體現出“天道”的品格;一方面又有強烈的方法論意義,是人道的矩鑊和指南,蘊含著主體的價值訴求。這一思想由孔子開創,經思孟學派和《易傳》分別從人道和天道兩個側重點加以深化、拓展,成為先秦儒家諸多思想觀念發展中的重要脈絡之一。學界對先秦儒家“時”思想的探究多從橫向作“平面”地考察,或偏重于《易傳》文本,從易學角度揭示其易學哲學的意義;或將其歸于《孟子》思想中的一個內容加以討論,而對孔子“時”思想的剖析以及思孟學派與《易傳》對其不同方向的拓展、詮釋,包括二者之間邏輯聯系的揭示尚嫌不夠。本文試就以上方面加以探析,以就正于方家。
一、孔子的“時”思想
首先需要說明的是,《論語》中雖然多次出現“時”字,如“學而時習之”“使民以時”“四時行焉”“好從事而亟失時”“不時不食”“少之時”“行夏之時”“時然后言”“時哉時哉”……但這些“時”都有具體的、特定的所指,屬于經驗性的“日常生活用語”,并非是具有抽象性、普遍性,表征主體與客體相合的一種哲學概念。也就是說,《論語》中并沒有出現“時”這一哲學概念,但這并不意味著孔子沒有“時”的思想觀念!墩撜Z》所載孔子的言論,雖然沒有出現“時”字,但卻體現出孔子“時”的思想;另外,孔子也說過:“我欲載之空言,不如見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。”(《史記·太史公自序》)孔子的“時”思想,也反映在孔子的行為處事以及對弟子的教育實踐之中。
孔子曾經稱贊顏回,同時也是“夫子自道”:“用之則行,舍之則藏,惟我與爾有是夫!”(《論語·述而》)與之相關,孔子也曾評價弟子南容:“邦有道,不廢;邦無道,免于刑戮。”(《論語·公冶長》)這也可以說是“用行舍藏”的另一種表達(現)。“用行舍藏”表面看來是孔子主張的一種處世態度和方法,背后卻隱含著一般性意義,奠定了孔子“時”思想的基本規模。從中可以分析出,在孔子心目中,獨立于人的主觀意志之外,存在一種客觀“力量”,這一客觀“力量”非人為所能掌控;而且這一客觀“力量”具有動態性,是處在運動、變化狀態中的;人對于這一獨立于自身之外的客觀“力量”能夠加以認識、把握,并根據其運動、變化調整自己的行為,采取與之相適應的行動,使自己的主觀愿望、訴求與客觀形勢相符合、相一致,從而達到理想狀態。此即孔子“時”思想的基本內容。
這里所說的“客觀力量”突出的是“時”的客觀性,即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,但這僅是孔子“時”思想的一個方面。如果“時”僅僅具有客觀性,那就和“命”沒有區別了。“時”的客觀性不同于“命”,孔子感慨冉伯牛染惡疾說:“命矣夫!”(《論語·雍也》)此“命”與主觀人為完全隔絕,主體的實踐努力、價值訴求完全被拒斥;而“時”則是與主體息息相關,既為主體提供行為導向,也能將主體的價值、信念融入其中。也就是說,將主體的價值、信念投注于這一客觀“力量”中,這是實現主體與客體相“合”的基本途徑和方式。這種具備主、客雙重特征的哲學范疇,就是儒家所謂的“時”。
“時”具有主、客觀雙重性征,孔子所主張的“義”更能凸顯“時”的主觀特征。“子曰:‘君子之于天下也,無適也,無莫也,義之與比。’”(《論語·里仁》)“無適無莫”摒棄了行為的固執、盲目,“義者,宜也。”古人以“宜”訓“義”,揭示了“義”的功能性內涵,不固執、不盲目,使行為適宜,顯然還包涵價值準則在內;在孔子看來,行為處事所應遵循的“當然之則”是“義”的實體意義。儒家心目中作為“當然之則”的“義”也可以說一種客觀性“力量”,在這一客觀“力量”要求下,人的行為必須以此為矩鑊,此即“無適無莫,義之與比。”“義”成為人的實踐行為的最高原則,“義”的挺立使得“時”具備了突出的人文品格,與具有偶然性、神秘性的“命”劃清了界限。就其方法論意義而言,“無適無莫”意味著行動的“自由”,這種自由是“義”的價值信念與客觀形勢、條件、質料相圓融所帶來的效應和結果。
與“無適無莫”意義類似,孔子還說過“無可無不可”11?鬃釉u價古代的圣賢:
子曰:“不降其志,不辱其身,伯夷、叔齊與!”謂:“柳下惠、少連,降志辱身矣,言中倫,行中慮,其斯而已矣。”謂:“虞仲、夷逸,隱居放言,身中清,廢中權。我則異于是,無可無不可。”(《論語·微子》)
“無可無不可”其實是“用行舍藏”更具一般性的表述,是一種“體察時務”“與時偕行”的人生哲學?鬃訉嶋H上是在強調根據客觀條件、時機的變化,采取相應的、契合時宜的行動。從另一個方面來講,孔子反對固執僵化,一成不變——“子絕四——毋意,毋必,毋固,毋我。”(《論語·子罕》)“無可無不可”具備了一定境界意義,和“從心所欲不逾矩”有異曲同工之妙,更能凸顯主客體相合的圓融情狀。
孔子“時”的思想觀念還有一個重要維度,那就是“中”。
《論語·堯曰》記述堯舜禪位時的命誡“允執其中”,追求“中”、秉持“中”也成為一種可貴的德行:
子曰:“中庸之為德也,其至矣乎!民鮮久矣。”(《論語·雍也》)
就“中”基礎的含義而言,源于空間觀念,即處于“中間”謂之“中”;顯然,“中”是相對“兩端”而言,所以孔子說:
子曰:“吾有知乎哉?無知也。有鄙夫問于我,空空如也。我叩其兩端而竭焉。”(《論語·子罕》)
由此可見,“中”是需要通過對“兩端”的叩擊、拷問得以呈現的。“兩端”實際上是一種辯證思維,是認識、把握世界的基本方法。審視兩端而求中道,《論語》中多有體現,孔子評價兩位弟子:“過猶不及。”(《論語·先進》)也因材施教:“求也退,故進之。由也兼人,故退之。”(《論語·先進》)“中”還體現在審美領域,構成藝術美的基本原則:“樂而不淫,哀而不傷。”(《論語·八佾》)“文質彬彬”即是“叩其兩端而求中”的典型應用。同樣,上文所述的“行”與“藏”、“適”與“莫”、“可”與“不可”也都屬于“兩端”,通過對“兩端”的考量而尋求適宜原則,實際上就是對“時”的體察。“時”的客觀性和普遍性決定了它能夠通貫“兩端”,主體的價值訴求與客體的相合、圓融,決定了中道原則與折中主義和調和論的根本區別。
孔子的“時”的思想和中道原則可以說是一體兩面,但還沒有明確地將“時”與“中”加以結合論述,這一工作是由《中庸》完成的。
二、思孟學派對“時”思想的人道開拓
《中庸》敏銳地發現了孔子的中道思想與“時”的內在關系,直接點出“君子之中庸也,君子而時中。”“時中”即“隨時而處中”,“中無定體,隨時而在”22,只有通過對時時流動著的“時”的體察和把握,才能達到理想狀態的“中”。雖然最終的目標在于“中”,但也強調了“時”才是達到“中”的關鍵。
《中庸》又云:“性之德也,合外內之道也,故時措之宜也。”這里的“合外內”,就是天人、物我合一;“時措之宜”即因時制宜,使事物之性各有其本然的成就和實現33。行為適宜,事物得宜,關鍵還在于對“時”的體察,“時”也成為主客體連接的錧轄。
《中庸》的“時中”“時措之宜”說與孔子的“無適無莫,義之與比”是一脈相承的,它在繼承孔子思想的基礎上更明確地提出了“時”的概念,是對孔子“時”思想的進一步開顯和深度推進。
如果說《中庸》開顯出了孔子“時”思想與“中”的內在關聯,孟子則很明確地直接以“時”這一概念來提挈孔子的思想主張、處事原則乃至人格境界。
孔子遍評伯夷、叔齊諸圣賢,末了自道:“我則異于是,無可無不可。”(《論語·微子》)孟子以“可以仕則仕,可以止則止,可以久則久,可以速則速”(《孟子·公孫丑上》)44,更加具體地詮釋了孔子的“無可無不可”,稱:“孔子,圣之時者也。”(《孟子·萬章下》)并進一步解釋所謂“圣之時者”就是“集大成”——伯夷、伊尹、柳下惠皆能以一德名之,孔子則如金聲玉振,脈絡貫通,兼而有之,是謂“集大成”之“圣之時者”?鬃又阅芗婵倵l貫,“時”的流動性、動態性是其根本條件,把握住“時”的客觀流動性,因“時”制宜,不滯一隅,不落窠臼,達到主客體的圓融。孟子的“圣之時者”說進一步開顯出了儒家“時”的人生境界論意義,突出了儒家“時”思想的主體特征。側重主體、凸顯人道,成為孟子“時”思想的底色。
孟子提出的著名的“經權之辨”即是對孔子“時”思想從“人道”方向所做的進一步開拓。
孔子說過“未可與權”(《論語·子罕》)、“廢中權”(《論語·微子》),這里的“權”,尤其是第一個“權”,已經具備哲學意義55,與“時”有著內在的聯系,但尚未展開。
孟子闡發“權”的思想,重要的有兩處,一是《孟子·盡心上》:“子莫執中,執中為近之。執中無權,猶執一也。所惡執一者,為其賊道也,舉一而廢百也。”另一處是與淳于髡的辯論,孟子說:“男女授受不親,禮也;嫂溺,援之以手,權也。”(《孟子·離婁上》)第一處尤為重要,第二處實際上是對第一處的舉例說明?梢钥吹,孟子認為執中一定是要和權變相結合,失去了權變,“執中”就會成為固執、拘泥的“執一”,會對基本原則“道”造成損害。結合“嫂溺”的例子我們可以分析出,孟子心目中的“中”“道”“禮”并非是固定不變的刻板教條,而是具有動態性,這一動態性顯然是由“時”所賦予的,“時”的客觀流動性要求主體采取相應行為適應客觀情況的變化,實現主客相合,達到理想狀態,而非固執于既定理論原則,如果不能因“時”制宜,最終只會損害基本原則。這也就是孟子所主張的“反經”66。
可見,孟子秉持“時”的思想并未將儒家的思想主張、倫理原則固定化、抽象化,而是強調在不同的、具體的客觀條件下采取相應的行動原則,只有適應具體客觀條件的行動原則才是“正經”,所以孟子講:“此一時,彼一時也。”(《孟子·公孫丑下》)“時”構成了“正經”的根本保障,符合“時”的“正經”也就是“義”——“大人者,言不必行,行不必果,惟義所在。”(《孟子·離婁下》)“義”“權”“時”意義上有內在關聯77,也有各自的偏重。“義”是儒家的基本價值原則之一,“權”則強調主體的行動原則,操作意義較強,二者是較為純粹的人文價值概念,主體意義、“人道”色彩非常明顯;而“時”具備主客雙重性征,它構成了“義”與“權”的意義內核。
孟子的“時”思想繼承自孔子,保持了“時”的主客雙重性征,但我們也可以看到孟子在“默認”“時”的客觀性的前提下,更加突出了“時”的主體特征,他稱贊孔子賦予“時”以人格境界的意義,而“經權之辨”又是對儒家人道價值原則的踐行,所以說,孟子的“時”思想更多的是從人道意義上對孔子“時”思想的開拓和深化。
三、《易傳》“時”論的天道特征
《易傳》繼承孔子“時”思想,并將其作為一個核心范疇來詮釋《易經》,建構自身的天人思想體系!兑讉鳌分“時”字出現達五十余處,對“時”的論述細致入微,將“時”的價值和意義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,以致明代易學家蔡清在其《易經蒙引》中云:“易道只是時。”《易傳》重天道,所以它對“時”思想的闡發凸顯了天道的特征,這與思孟學派側重人道的“時”思想相映成趣,展現了先秦儒家“時”思想發展、演變的圖景輪廓和基本脈絡。學界對《易傳》“時”論的討論,或爬疏、解析其關于“時”的具體論述88,或挖掘其思想淵源、演變軌跡99,這里主要解析一下《易傳》“時”思想的哲學內涵和理論特征。
孔子的言論行事呈現出了對“時”的客觀性、流動性的認識和把握,《易傳》則通過對宇宙大化永恒“變易”這一體性的描述,深化、凸顯了“時”的客觀流動性。
《易傳》以陰陽變易為宇宙的普遍法則!断缔o傳》云:“為道也屢遷,變動不居,周流六虛,上下無常,剛柔相易,不可為典要,唯變所適。”宇宙的變易具有客觀性和絕對性,這為孔子心目中那種“逝者如斯夫,不舍晝夜”——時時處在流動變化中的客觀力量建立了宇宙論根據。至此,儒家“時”思想背后有了一個堅實的宇宙論支撐,“時”的客觀流動實質是宇宙大化流行。“上下無常”“不可為典要”說明“時”的變易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,人對于這種客觀性的變易首先需要接受和肯定——“唯變所適”。這也說明“時”變易的動力和來源并非來自人為的推動,體現了天人有別的一面1010,從而凸顯了“時”的客觀天道性特征。
當然,《易傳》并非“蔽于天而不知人”,而是“推天道以明人事”,強調“時”的客觀性的天道品格,是“明人事”的前提和基礎,而旨歸則是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,而“時”的主客圓融則是這一最高境界在“時”方面的聚焦。
與思孟有別,《易傳》在對“時”的主客相合方面的探究更為細致,尤其強調對“時”的客觀性的深刻認識和把握!断缔o傳》提出“知幾”:“幾者,動之微,吉之先見也。”流動變易是“時”的基本客觀體性,這一客觀體性的呈現有彰有微。彰者易知,如四時變化、日月往來;微者難察,但卻對指導人事獨具意義——“吉之先見”。“知幾”強調了對“時”的客觀流動性須有細致入微的深刻體察,才能實現理想的主客圓融!兑讉鳌芬矎男味系母叨戎赋“時”的流動變易的根本原因——“神”!断缔o傳》稱:“陰陽不測之謂神。”《說卦傳》云:“神也者,妙萬物而為言者也。”“神”即陰陽之間相反相成的神妙作用,此是“時”的流動變易的終極原因和根本動力。因此要對“時”達到透徹的認識和把握就須“窮神知化”,并以此作為圣人的隆盛德行與崇高境界。
《易傳》重“圣人”,圣人具有超越性,是宇宙精神的人格載體,圣人的德行與境界自然就成為“時”的典型呈現!断缔o傳》描繪的“窮神知化”的圣人境界其實也就是《文言傳》所說的“大人”精神:“夫大人者,與天地合其德,與日月合其明,與四時合其序,與鬼神合其吉兇。先天而天弗違,后天而奉天時。天且弗違,而況於人乎?況於鬼神乎?”天地日月、四時鬼神的存在和運行可以說是“時”客觀流動性的種種呈現,而大人(圣人)時時處處皆能與之相合,而不違反,其實是構建了另一種意義上的“圣之時者”。如果說孟子以孔子的進退行止符合客觀形勢、條件,側重從主體行為(人道)角度感嘆其為“圣之時者”,那么《易傳》則更強調天道視角,賦予大人(圣人)以宇宙精神,在主客相合、天人合一的基礎上凸顯了“時”的客觀天道意義。
“時”的宇宙論意義進一步強化了“時”的普遍性,《易傳》處處以“時”詮釋、開顯《易經》的思想,每一卦、每一爻即是代表一種“時”!肚·彖》道:“大明終始,六位時成。”孔穎達疏:“六爻之位,依時而成。”1111《系辭傳》也說:“六爻相雜,唯其時物也。”孔疏:“一卦之中,六爻交相雜錯,唯各會其時,唯各主其事。”②1111一切客觀事物的盛衰流變皆是順應了“時”流動!敦S·彖》:“日中則昃,月盈則食,天地盈虛,與時消息,而況于人乎,況于鬼神乎?”認識到了“天下隨時”(《隨·彖》)的普遍性,作為主體的人才能發揮主觀能動性,“及時”“進德修業”(《乾·文言》),“藏器于身,待時而動”(《系辭傳》),“內含章美之道,待時而發”1212,積極“趣時”1313,做到“與時偕行”1414,避免“失時”致兇1515。尤其值得一提的是,《易傳》釋艮卦卦德為“止”,但《艮·彖》并非固執一“止”義,而是以“時”為最高指引,提出“時止則止,時行則行,動靜不失其時,其道光明。”以“時”統貫動靜行止,又一次開顯了“時”的辯證色彩。
《易傳》對“時”細致而又豐富的論述中有一種將“時”客觀化的傾向,“與時”“隨時”“待時”“趣時”乃至“不失時”等等,前面其實省略了主體“人”。這種似乎將“時”獨立于人之外的客觀化傾向并非是要割裂“時”的主客圓融性征,而恰恰是為了強調,要實現理想的“天人合一”、主客圓融,首先對“時”的客觀性要有所重視,對“時”的變易流動要有所了悟,在此前提下正確發揮主觀能動性,“財成天地之道,輔相天地之宜”(《泰·大象傳》),此即《系辭傳》所謂的“開物成務”。
孔子“時”思想的“中”的維度也在《易傳》中以易學的獨有面貌得以呈現。一卦六爻代表不同的“時”,爻位也就是“時位”,而《易傳》以二爻、五爻兩個“中位”為中正之道的象征,《系辭傳》總結道:“二多譽”,“五多功”!兑讉鳌窐O為推崇“中”,屢言“正中”“中正”“得中”……居中位象征著持守中道,實質上就是對“時”的體察和了悟而實現的主客圓融,所以《蒙·彖》云:“以亨行時中也。”《中庸》的“君子而時中”在《易傳》以易學的獨特方式——“爻位”的形式得以呈現。
每一爻代表一種“時”,中爻代表最具理想狀態的“時”,象征主客的圓融;每一卦也代表著一種“時”,這種“時”則是一種特定的、具體的“時”,是“時”的永恒流動中的一個特定“節點”,是主客之間具體的一種相合。而在《易傳》看來,這種“節點”意義的“時”也具備極為重要的價值,尤其是它的客觀性意義,對于指導人事、實現主客在某一特定“節點”上的相合、圓融提供了寶貴的指南!跺鑲鳌肥我“大矣哉”的字眼強調、贊嘆了該卦所代表的“時”的重要意義和價值,除一般性的表述為“某之時大矣哉”或“某之時義大矣哉”之外,有幾處稱為“時用大矣哉”(如“睽之時用大矣哉”“蹇之時用大矣哉”),將“時”與“用”組合成詞的表達更凸顯了這一“時”的客觀性,即在這一種具體、特定的客觀形勢、條件、環境下,主體應該采取什么樣行為(用)才是適宜的,而主體所謂的適宜行為則是由這一特定的“時境”所決定的。
總體來看,《易傳》宇宙論、天道觀的語義重心決定了其“時”論對客觀天道性的重視和開掘,這與思孟學派偏重人道意義的“時”思想形成了鮮明對比。
四、小 結
先秦儒家的“時”思想源自孔子,《論語》中雖然沒有出現“時”這一哲學概念,但孔子的言論和行事所體現出的思想觀念奠定了“時”思想的基本規模。思孟學派和《易傳》繼承孔子的“時”思想,分別從人道、天道兩個側重點進行了開拓。以上構成了先秦儒家“時”思想發展的基本脈絡和輪廓圖景。值得一提的是,隨著后世儒學的發展,至宋代理學,注重內在心性論的孟子學說和開啟儒家宇宙論、形上學傳統的《易傳》得以合流,理學家既推崇“四書”,也高度重視《易傳》,主張“天人合一”1616。先秦儒家“時”的主客雙重性征在理學中重新得以開掘和詮釋,如張載云:“自然人謀合,蓋一體也,人謀之所經畫,亦莫非天理。”1717“天理者時義而已。君子教人,舉天理以示之而已;其行己也,述天理而時措之也。”③1717主張“隨時變易以從道”1818的程頤也說:“君子之道,隨時而動,從宜適變,不可為典要,非造道之深,知幾能權者,不能與于此也。”⑤1818至此,儒家的“時”思想又獲得了生命力,以理學的形式再度發展演進。
注釋
1朱熹《論語集注》于“無適無莫”章下引謝良佐語:“適,可也。莫,不可也。”見朱熹: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北京,中華書局,1983年版,第71頁。
2朱熹: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第19頁。
3李景林:《教化的哲學》,哈爾濱:黑龍江人民出版社,2006年版,第402頁。
4以“可以仕、止、久、速”這樣的文字來評價孔子在《孟子》中出現二次,另一處小異:“可以速而速,可以久而久,可以處而處,可以仕而仕,孔子也。”見《孟子·萬章下》。
5楊澤波:《孟子評傳》,南京:南京大學出版社,2011年版,第196頁。
6《孟子·盡心下》:“君子反經而已矣。經正,則庶民興;庶民興,斯無邪慝矣。”
7關于“義”“權”“時”三者的聯系,楊澤波先生說:“義和時和權的意義非常接近,都是針對客觀情況的變化而重新決定自己的行動原則。”見氏著《孟子評傳》,第209頁。
8參見黃慶萱:《周易縱橫談》,桂林: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,2006年版。
9參見鄭萬耕:《〈易傳〉時觀溯源》,《周易研究》,2008年第5期。
10辛亞民,賈椏釗:《〈周易·系辭傳〉宇宙觀的三個維度》,《國學學刊》,2020年第1期。
11孔穎達:《周易正義》,北京:北京大學出版社,2000年版,第9頁,第372頁。
12坤卦六三爻辭云:“含章可貞”,《小象傳》道:“‘含章可貞’,以時發也。”孔穎達疏云:“《象》曰‘含章可貞’,以時發者,夫子釋‘含章’之義。以身居陽極,不敢為物之首,但內含章美之道,待時而發,是‘以時發也’”?追f達:《周易正義》,第34頁。
13《系辭傳》:“變通者,趣時者也。”
14“與時偕行”在《易傳》出現三次,分別為《文言》:“‘終日乾乾’,與時偕行。”《損·彖》:“損益盈虛,與時偕行。”《益·彖》:“凡益之道,與時偕行。”
15節卦九二《小象傳》:“‘不出門庭兇’,失時極也。”
16如程顥云:“天人本無二,不必言合。”程顥、程頤:《二程集》,北京:中華書局,1981年,第81頁。張載云:“儒者則因明致誠,因誠致明,故天人合一。”張載:《張載集》,北京:中華書局,1978年版,第65頁。
17張載:《張載集》,北京:中華書局,1978年版,第232頁,第23-24頁。
18程顥,程頤:《二程集》,北京:中華書局,1981年版,第689頁,第784頁。